公告日期:2026-04-03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李兴根)
作为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及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李兴根,1964 年 4 月出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中共党员。
参与完成国家高技术 863 计划项目“关节电机及集成技术”,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球形关节电机及控制系统的研究”,曾任中国电子学会元件分会微特电机专委会委员、浙江省电机动力学会微特电机组组长。长期从事微特电机设计分析及驱动控制技术的研究和应用,特别致力于步进电机及其驱动器系列产品化和相关运动控制系统产品的开发应用,完成科研开发项目多项。曾任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副教授,2023 年 1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 2025 年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通讯方式参会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李兴根 7 7 0 0 0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对报告期内出席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出席 2025 年股东会会议情况
姓名 应出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现场出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李兴根 3 3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1)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25 年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审议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对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未发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2025年参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审议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等事项,提出合理建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2025 年参与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审计部每季度/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在定期报告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查阅内部制度、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抽查财务资料及会计凭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规范运作、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方面进行监督核查。
4、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会议。会议重点审议了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确保关联交易的合理性与公允性,确保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本人同意相关会议议案。
(二)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此外,本人还积极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披露。
(三)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1、信息披露方面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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