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度,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原则,独立客观履行监督、审核、评估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规范内外部审计管理、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人员组成与架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独立董事组成,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治理规范。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骆国良先生担任,具备扎实的财务、审计专业知识与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独立、专业地主导审计委员会各项工作,确保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与权威性。
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履职纪律,保持与公司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常态化沟通,全程参与审计委员会各项会议与专项工作,不存在缺席、回避不当等情形,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二)制度建设与运作规范
本年度,审计委员会持续完善履职配套制度,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修订完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前置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流程、表决机制等核心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建立健全会前充分调研、会中审慎审议、会后跟踪督办的全流程工作机制,保障决策科学、监督到位。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及表决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及议事规则召开会议,全年共计召开5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全体成员均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1月16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内审部2024年第四季度工作报告》《2024年第四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审计报告》《公司内审部2024年度工作报告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
(二)2025年4月3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三)2025年4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公司内审部2025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审计报告》。
(四)2025年8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审计部2025年第二季度工作报告》《2025年第二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审计报告》。
(五)2025年10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公司审计部2025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
三、核心职责履职情况
(一)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保障信息质量
审计委员会始终将财务信息审核作为核心履职事项,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的财务数据进行全面审慎核查,重点关注会计政策执行、会计估计合理性、重大交易账务处理、财务指标异动等内容,防范财务错报、舞弊风险。
本年度,委员会先后完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前置审议工作,逐一审阅财务报表、审计调整事项、附注披露内容,就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发表明确审核意见,督促公司财务部门规范核算、完善披露,确保对外披露的财务信息符合会计准则及监管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维护审计独立性
1、外部审计机构选聘与管理:严格履行外部审计机构选聘监督职责,按照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审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案、资质条件、审计费用等事项,提议聘请符合独立性要求的外部审计机构,确保选聘过程不受管理层不当干预。本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任的外部审计机构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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