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审慎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7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278 人
最近一年(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 万元
最近一年(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 万元
最近一年(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 家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了审计,对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
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汇会计师事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监督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评估并向董事会建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估,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具有相关执业资格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中汇会计师事务在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建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担
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年审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完成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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