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08 18:23:01 股吧网页版
实丰文化: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9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6-037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 4 月 30 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给各位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
业区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俊权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金鹏先生、姚建曦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俊权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宏、王依娜、李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 7 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拟获授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将前述人员原拟获授的权益在本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102 人调整为 95 人,授予的权益总量不变。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6-037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二)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宏、王依娜、李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激励计
划的授予日为 2026 年 5 月 8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3 名激励对象授予 573 万份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为 16.79 元/份;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9 万股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39 元/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