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持续推进长期激励机制的建设,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利益,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推出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定《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完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与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紧密挂钩,达到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效果。
三、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考核机构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对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并做出决议。
五、考核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在2026年—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层面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各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以2025年为基准)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1、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2、2026年净利润实现盈利。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1、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2、2027年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毛利润”“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数据,“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相关利润指标均按照剔除本次及其他员工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在2026年—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层面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各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以2025年为基准)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个行权期 1、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2、2026年净利润实现盈利。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二个行权期 1、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2、2027年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数据,“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相关利润指标均按照剔除本次及其他员工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不含披露日)授出,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考核年度及业绩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含披 露日)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