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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1 19:59:24 股吧网页版
实丰文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对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示内容

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二)公示时间

2026年4月11日至2026年4月20日。

(三)公示方式

在公司OA进行公示。

(四)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若对激励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邮件及当面反馈等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反馈意见。

(五)公示结果

截至2026年4月20日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任职文件等。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及审核情况,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共有20名核查对象在查询期间存在股票交易行为,其中5名激励对象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首次公开本次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公告前进行了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与该5名激励对象确认,该5名激励对象在买卖股票时仅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并未获悉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详细方案内容,系其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进行的操作,其本人并未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次激励计划任何相关的信息或基于此建议第三方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5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相关授予的资格。

其余核查对象于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均系基于对公司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除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二)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除上述放弃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外,其余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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