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10
证券代码:002863 证券简称:今飞凯达 公告编号:2026-042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飞凯达”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7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葛炳灶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亲自出席董事8名,其中叶龙勤先生、王亚卡先生、胡剑锋先生、屠迪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经对照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不超过35名(含本数),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配现金股利、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调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会授权,由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有新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在前述范围内,由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的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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