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作为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飞凯达”或“公司”)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今飞凯达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同意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7 号)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交所系统采用全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9,977.1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5.20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8,809,319.60 元,扣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09,876,788.6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出具了
《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10443 号)。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673.10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0.00 万元,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8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今飞凯达 有限公司金华江北 19665101040031918 募集资金专户 - 已销户
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今飞凯达 354583974651 募集资金专户 - 已销户
公司金华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今飞凯达 有限公司金华婺城 1208015029200400755 募集资金专户 - 已销户
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浙江今飞摩轮
有限公司金华江北 19665101040031959 募集资金专户 - 已销户
有限公司
支行
云南飞速汽车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轮毂制造有限 354583990254 募集资金专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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