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09 16:36:41 股吧网页版
盘龙药业: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0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7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6 年 5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
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2026
年 5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回
购价格不超过 45.0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截至 2025 年 3 月 12 日,上述回购事项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373,5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35%。最高价格为 28.50 元/股,最低价格为 25.71 元/股,合计成交
金额为人民币 10,002,880.25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交易情况详见 2025年 3 月 1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次非交易过户前,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为 373,500股。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 37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该部分股票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为 15.56 元/股,持股规模合计不超过373,5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5,811,660.00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 5,811,660 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资金已全部实缴完成,实际参
与认购的员工共计 59 人,实际认购份额为 5,811,660 份,资金总额为 5,811,660
元,实际认购份额及参与人数均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包括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
情况,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补贴、兜底等安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373,500 股公司股份
已于 2026 年 6 月 8 日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陕西盘龙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 15.56元/股,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持有公司股份余额为 0 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过户股份数量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数量不存在差异。本员工持股计划过户完成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