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855.611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9,258.4052
万元。 万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董事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
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
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均以其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均以其
持有的原海南钧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的股权 持有的原海南钧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的股权所对应的经审计账面净资产(审计基准日为 所对应的经审计账面净资产(审计基准日为
2012 年 6 月 30 日)折股认购公司股份,注 2012 年 6 月 30 日)折股认购公司股份,注
册资本在公司设立时全部缴足。公司发起人 册资本在公司设立时全部缴足。公司设立时
及其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如下: 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9000 万股、面额股的每股
金额为 1 元。公司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
数、持股比例如下:……
第十九条 在完成首次公开发行 H 股后, 第十九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假设超额配售权未行使,公司于其在香港联 292,584,052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日的股本结构为:普 292,584,052 股,其中 A 股普通股
通股 292,584,052 股,其中 A 股普通股 229,151,752 股、H 股普通股 63,432,300 股。
229,151,752 股;H 股普通股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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