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0 16:56:03 股吧网页版
钧达股份: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3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捷泰”)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责任敞口金额最高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为滁州捷泰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具体担保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2025 年 1 月 2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1,400,000 万元。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在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14 日

3、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汊河镇文山路 18 号

4、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张满良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862,114.16 万元,
总负债为 629,874.30 万元,净资产为 232,239.86 万元,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
605,845.73 万元,营业利润为-28,104.42 万元,净利润为-22,348.08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8、与公司的关系

滁州捷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即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9、滁州捷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滁州捷泰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债务人: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金额:担保责任敞口金额最高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权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送达费用及执行费用等)、手续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加倍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他情况下成为应付)

具体担保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二)公司为滁州捷泰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债务人: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金额:最高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

保证范围: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担保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