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姜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切实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姜磊,1982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律师 。2005 年 12 月至 2007 年
9 月,在江苏政泰律师事务所工作;2007 年 9 月至今,在江苏政泰律师事务所执业,担任律师; 2020 年 12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2024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积极的列席公司的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进行分析,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4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
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 应参加 实际出席
事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式出席 席次数 次数 两次未亲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
余新平 4 4 0 0 0 否 3 3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
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根据
个人专业特长,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同时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 年
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4 次会议,
本人应参加 4 次,实际参加 4 次。审计委员会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规章制度开展工作,本人按规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对公司披露的财
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等事项进行审核、评估及监督。对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资质、履
职能力方面进行审查,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并对其年度履职情况及执业
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相关议事规则,召集并主持提名
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
审议事项,本人作为召集人召开提名委员会 0 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度,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公司独立董事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本人通过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与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沟通,积极了解内审部门工作情况、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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