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购东莞
美泰电子有限公司所涉及的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
商誉减值测试
资产评估报告
中水致远评报字[2025]第 020301 号
(共 1 册,第 1 册)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O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目 录
声 明 ......- 2 -
摘 要 ......- 3 -
正 文 ......- 5 -一、 委托人暨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
况 ......- 5 -
二、 评估目的......- 9 -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0 -
四、 价值类型......- 11 -
五、 评估基准日 ......- 12 -
六、 评估依据......- 12 -
七、 评估方法......- 12 -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8 -
九、 评估假设......- 20 -
十、 评估结论......- 23 -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 23 -
十二、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26 -
十三、 资产评估报告日 ......- 27 -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 29 -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1 -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人、产权持有人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七、本报告不具有产权证明的法律属性,不能作为产权证明文件。
八、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2 -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购东莞
美泰电子有限公司所涉及的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
商誉减值测试
资产评估报告
中水致远评报字[2025]第 020301 号
摘 要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编制合并报表需要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现将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评估目的:对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购东莞美泰电子有限公司所形成的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为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提供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本次评估对象为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购东莞美泰电子有限公司所形成的与商誉相关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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