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6-017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27 日,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03,224,980.77 元,母公司 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672,021,602.80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 50%,利润分配
不 再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 母 公 司 当 期 实 现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672,021,602.8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898,557,087.73 元,扣除报告期
已实施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705,558,030.45 元及 2025 半年度利润分配
271,368,473.25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593,652,186.83 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 4,000,924,168.52
预案。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公司积极践行尊重投资者、持续回报投资者的理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截至本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 1,085,473,893 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6.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705,558,030.45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转 增 股 本 , 上 述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实 施 后 , 母 公 司 剩 余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888,094,156.38 元,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4、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及比例
(1)2025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以截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的公司总股
本 1,085,473,893 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2.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71,368,473.25 元,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5 年 11 月 11 日,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完毕。
( 2 ) 2025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 以 截 至 本 披 露 日 的 公 司 总 股 本
1,085,473,893 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拟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6.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705,558,030.45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累计派发现金股利 9 元(含税),累计现金分红总额976,926,503.70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88.55%。
(二)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76,926,503.70 1,031,200,198.35 1,031,200,198.35
回购注销总额(元) 169,991,178.76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103,224,980.77 1,010,106,0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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