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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18:54:18 股吧网页版
周大生: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92年9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时间为2012年8月)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5、首席合伙人:毛鞍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3.69亿元。2024年度,安永华明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155家,收费总额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事前审议并通过该事项。

2025年9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1月1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及通讯结合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重点审计领域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二)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安永华明审计完成阶段关于审计方法、审计内容、关键审议事项、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与会计师就公司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

(三)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资质进行了查阅及审核,认为安永华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2026年1月2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重点审计领域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结合方式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安永华明审计完成阶段关于审计方法、审计内容、关键审议事项、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与会计师就公司情况进行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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