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江西饶信新能材料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绿康(玉山)胶膜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绿康(海宁)胶膜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绿康新能(上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的要求,对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个交易日内剔除大盘因素或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累计涨跌幅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价波动情况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首次披露《关于筹
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司首次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前20 个交易日的绿康生化股票(代码:002868.SZ)、深证成指(399001.SZ)、同行业板块(Wind 光伏指数)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公告前第 21 个交易日 公告前第 1 个交易日
项目 (2025 年 3 月 28 日收盘 (2025 年 4 月 25 日收盘 累计涨跌幅
价) 价)
公司股票收盘价 15.59 15.25 -2.18%
(元/股)
深 证 成 指 10,607.33 9917.06 -6.51%
(399001.SZ)
同 行 业 板 块
(Wind 光伏指 2,918.33 2,641.81 -9.48%
数)
剔除大盘因素(深证成指)影响后的涨跌幅 4.33%
剔除同行业板块(Wind 光伏指数)影响后的涨跌幅 7.29%
注:数据来源于 Wind。
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跌幅为
-2.18%,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波动幅度为 4.33%;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波动幅度为 7.29%。综上,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剔除大盘因素或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规定的相关标准。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
肖尧 莫瑞君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