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本核查意见。
1、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对所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2、本核查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全面和及时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和声明或承诺的基础上出具。
3、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根据本核查意见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5、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就本次交易事项披露的相关公告,查阅有关文件。
目录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1
目录...... 2
释义...... 3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5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5
二、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5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6
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8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8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8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9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9
五、重组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人占
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10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10
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10
第三节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11
释义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指 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绿康生化 指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重 上市公司拟以现金交易的方式向饶信新能出售其持有
大资产重组 指 的绿康玉山 100%股权、绿康海宁 100%股权和绿康新能
100%股权
绿康玉山 指 绿康(玉山)胶膜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标
的公司
江西纬科 指 江西纬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绿康(玉山)胶膜材料
有限公司曾用名
绿康海宁 指 绿康(海宁)胶膜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标
的公司
绿康新能 指 绿康新能(上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
司,标的公司
标的资产、拟置出资产 指 绿康玉山100%股权、绿康海宁100%股权和绿康新能
100%股权
交易对方、饶信新能 指 江西饶信新能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康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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