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0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方吉鑫)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方吉鑫作为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使权利,依法履行职责,在 2025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方吉鑫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出生,硕士学历。2005
年至 2008 年,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 年至 2012 年,在中国国际金
融有限公司任职律师;2012 年至 2021 年,在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1 年 4 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市哈德胜精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2 年 2 月至 2025 年 10 月
担任内蒙古显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起担任伟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至今。2021 年起担任深圳市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至今;2025 年 12 月 19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议的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层保持充分的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2 1 1 0 0
在出席公司董事会中,本人就董事会审议事项均发表同意意见。
2、出席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股东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1 1 0 0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尚未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联系,确保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和财务状况。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针对中小股东普遍关心的问题与公司做深入交流,监督公司予以及时回复。
2、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
(五)现场工作的情况
自 2025 年 12 月 19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起,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就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情况、财务和内部审计情况,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利用自身在法律、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就具体事项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且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本人履行职责,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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