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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4:08:27 股吧网页版
金溢科技: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司贤利)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司贤利)

本人司贤利,作为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独立谨慎地行使职责,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司贤利,男,1974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学士与清华大学法学学士双学位,执业律师。曾任李集镇中心校教师、北京市商标专利事务所部门负责人、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视华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监事、华侨城中视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湾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北京中视青少未来文化有限公司监事、中视新影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与法律职业共同体促进工作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本人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无缺
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各次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并主动了解公司的经
营情况,认真听取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和管理发表的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作为委
员会主任委员,主持了 2025 年度全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认真核查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本人作
为委员会委员,出席了 2025 年度全部委员会相关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审计部门的季度工作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利润分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查,充分发挥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召开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并就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有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故未发表独立意见。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公司各个季度的报告和年度报告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了解资本市场对公司的关注情况,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听取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情况给公司董事会。

(八)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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