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目 录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第 3—5 页
三、附件......第 6—9 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6 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7 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8—9 页
关于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3-317 号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溢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金溢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金溢科技公司 2025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金溢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金溢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金溢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关于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5 年度完成收购车路通
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车路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收购成都车路通
100%股权的议案。公司以现金 7,442.40 万元收购交易对手方持有的成都车路通 100%股权,该交易定价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完成后,成都车路通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调整车
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对价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基于车路通的实际经营情况,与车路通原创始股东犇璞科技(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犇璞合伙)、太璞科技(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太璞合伙)、贵璞科技(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贵璞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对车路通的
收购对价进行适当调整,由原 7,442.40 万元调整为 6,686.01 万元,调减 756.39 万元,并
与车路通原创始股东犇璞合伙、太璞合伙、贵璞合伙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成都车路通原股东犇璞合伙、太璞合伙、贵璞合伙及吴国庆签订的《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成都车路通原股东犇璞合伙、太璞合伙、贵璞合伙及吴国庆承诺成都车路通 2025 年、2026 年、2027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629.82 万元、1,569.87 万元、2,3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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