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 4 月 28 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 5 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关于本次会议的通知已
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
应参加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董事 8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玉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对公司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1.00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志明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志明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发行对象将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志明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5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4.6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派发现金股利:P1=P0-D
2、分配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认购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分配股票股利
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申请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对本次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人可根据前述要求确定新的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志明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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