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1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2025 年度
(二)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4,931,482.13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0,894,799.35 元,不涉及弥补亏损的情况,按规定提取 9,851,491.67 元法定盈余公积金至注册资本的 50%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3,553,397.56 元,减去 2024年度利润分配 13,207,563.60 元,本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640,974,268.1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51,389,141.64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因此,2025 年末公司可分配利润为251,389,141.64 元。
(三)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1.28 元(含税):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公司总股本 132,075,636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2,465,600 股,剔除后以 129,610,036 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6,590,084.61 元。基于公司发展长远考虑,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四)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6,590,084.61 元;公司 2025 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为 80,840,662.6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预计 2025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约 97,430,747.21 元,占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2.63%。
(五)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6,590,084.61 13,207,563.60 13,207,563.6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94,931,482.13 155,260,013.55 161,181,345.3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640,974,268.1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251,389,141.64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43,005,211.8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 137,124,280.3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43,005,211.81
额(元)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 否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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