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KPMG Huazhen LLP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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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601930 号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香山股份”) 募集
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执行了合理保
证的鉴证业务,就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
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 10 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 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香山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 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一、企业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 10 号) 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专项报告是香山股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 与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及保证专项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KPMG Huazhen LLP, a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制会计
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global 师事务所,是与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
organisation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 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KPMG International Limited,
对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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