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山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金公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签发的《关于核准广东香
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6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3,201,000 股新股。公司以询价方式最终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405,63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03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77.08 元,扣除保荐承销机构保荐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0,944,852.7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9,055,124.31 元。2022 年 4 月 18 日募集资金净额已划拨至公司账户。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2]2100929006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55,845.89 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募集资金本年度投入 3,059.62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
集资金累计投入 58,905.51 万元,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为 0 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2 年 4 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群英”)及保荐机构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 年 8 月 21 日和 2023 年 9 月 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18 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17 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结构及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议案》,同意变更“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结构及募集资
金投入方式。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19 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上海群英均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悦能源”)及其全资子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 年 11 月,公司、均悦能源、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均悦能源及其子公司、保荐机构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 年 12 月,公司对“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原专户进行了注销。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8 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 6
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募投项目“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进行结项,终止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运营平台开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对已结项的“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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