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证券代码:002870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〇二六年四月
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份来源、参加对象等要素均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认购资金不足的,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或者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四)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而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普通股(以下简称“标的股票”)。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参加对象自筹出资,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对象合法薪酬、自有资金以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公司向参加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为参加对象贷款提供担保,不涉及杠杆资金,不涉及第三方为参加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预计不超过 32 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 人,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 28 人,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标的股票的价格为 18.47 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标的股票完成前,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标的股票的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5,410,000 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 55,410,000 份,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购买标的股票不超过 3,000,000 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27%,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截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告之日,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任一参加对象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
对应的标的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
(十)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分批解锁,锁定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 30%、30%、40%。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标的股票期间,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取得的衍生股份,应当相应遵守上述标的股票解锁安排。
(十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采用自行管理模式,参加对象实际出资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后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公司其他股东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产生潜在的利益冲突。
(十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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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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