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0日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路1266号6号楼公司5楼会议室。
(三)大会召集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玉达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6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57,07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694%。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7,04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569%。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1人,代表股份40,03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124%。
(四)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60人,代表股份41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1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0人,代表股份41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197%。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为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57,0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5%;反对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0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05%;反对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31%;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对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0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91%;反对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46%;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57,06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0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98%;反对6,100股,占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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