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于 2012 年 3 月 31 日由
青岛伟隆阀门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91370200614257783M,注册资本、股本均为人民币 251,853,845.00 元。公司住所为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春阳路 789 号,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范庆伟。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范庆伟家族,持有本公司 54.97%的股权。
公司主营业务:阀门及其配件、管件、汽车农机配件铸件的生产、销售及相关业务。
公司所属行业:制造行业。
(二)财务报表批准
本财务报表由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报出。
二、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等资产负债以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持续经营
报告期内及报告期末起至少十二个月,公司业务稳定,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利风险。
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成人民币。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 5%以上且应收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款项金额大于 500 万元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单项核销金额大于 200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应付
账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及其他应付款 单项金额大于 500 万且占往来款科目总额的 5%以上
单项在建工程明细金额超过净资产总额 0.5%以上且投资预算
重要的在建工程 超过 5,000 万元
子公司总资产占合并总资产的 10%以上且资产总额大于 5000万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元
合营和联营企业总资产占合并总资产的 10%以上且资产总额大
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 于 5000 万元
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项债权投资账面价值占净资产期末余额的 1%以上
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项投资活动中超过资产总额 5%的现金流量
(六)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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