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对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隆股份”、“公司”)进行了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王冠男、李良
(三)协办人:何帅
(四)培训时间:2026年4月21日
(五)培训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春阳路789号伟隆股份办公室
(六)培训人员:王冠男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管理人员
(八)培训内容:本次主要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上市公司应重点关注的重大规范等事项进行了重点讲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重要性及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伟隆股份进行了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本次培训促使培训对象加强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的学习,加深了对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本次持续督导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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