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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0 19:52:10 股吧网页版
ST天圣: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1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 天圣 公告编号:2025-061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因控股股东涉嫌侵占公司资金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天圣制药”)股票交易自 2019 年 6 月 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以
下简称“重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4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告知书》中指出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
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 年 9 月 15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1、控股股东刘群涉嫌侵占公司资金,由于刘群部分涉案财物已扣押、冻结、查封,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将占用公司的资金归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19 年 6 月 5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收到重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处罚字(2025)4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八)项的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 9.5.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
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 年 9 月 15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二、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03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刑事判决
书的公告》,根据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19)
渝 01 刑初 68 号】,控股股东刘群侵占和挪用公司的资金共计 125,074,926 元。
截至 2021 年 4 月 8日,刘群占用资金本金及其利息已全部偿还完毕。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刑事裁定书>暨诉讼事项的进展
公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裁定书》【(2024)渝刑终 30 号】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次裁定为终审裁定,根据本次终审裁定,刘群
侵占和挪用公司的资金为 125,074,926 元。如前所述,截至 2021 年 4 月 8 日,
刘群占用资金本金及其利息已偿还完毕。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会计师事务所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专项
说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认为,虽然与天圣制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群侵占挪用天圣制药资金相关的刑事案件已经终审判决,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立案尚未调查审理终结。会计师无法确定天圣制药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资金占用利息的完整性。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
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了重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4号)。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重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高度重视并立即采取行动,组织财务等相关部门对《告知书》中要求公司整改的事项进行仔细梳理,积极开展内
部整改工作,目前相关工作尚在有序开展中。公司将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进一步加强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大业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和培训,提升风险防范及规范运作意识,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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