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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01:45:26 股吧网页版
ST天圣: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 天圣 公告编号:2026-015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圣制药”或“公司”)因控股股东刘群职务侵占和挪用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和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相关事项,2017 年度、2018 年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2018 年年度审计报告》《关于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由于控股股东刘群职务侵占和挪用行为等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故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2018 年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重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书的公告》。根据该决定书,控股股东刘群利用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
在 2016 年 5 月至 2018 年 3 月期间,以虚增款项及费用等方式将公司资金
9,182.4926 万元非法占为己有;在 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2 月期间,以缴纳保证
金、虚增款项等方式挪用公司资金 3,325 万元借贷给他人。以上金额合计12,507.4926 万元(其中 360 万元已归还)。上述职务侵占和挪用行为已构成关联交易和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刑事裁定书>暨诉讼事项的进展
公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裁定书》【(2024)渝刑终 30 号】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次裁定为终审裁定。根据本次终审裁定,公司

控股股东刘群在 2016 年 5 月至 2018 年 3 月期间,以虚增款项及费用等方式将
公司资金 9,182.4926 万元非法占为己有;在 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2 月期间,
以缴纳保证金、虚增款项等方式挪用公司资金 3,325 万元。刘群先生侵占和挪用公司的资金共计 12,507.4926 万元。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出具
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4 号)。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天圣制药出资设立重庆泰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泓公司”)并控制其经营管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七条规定,泰泓公司应纳入天圣制药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但未披露。重庆吾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新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公司由刘群实际控制,系天圣制药关联法人但未
披 露 。 2017 年 和 2018 年 , 天 圣 制 药 未 披 露 的 关 联 交 易 金 额 分 别 为
481,025,946.65 元和 48,631,061.00 元,分别占当期期末净资产的 15.08%和
1.49%。其中,天圣制药上市后:截至 2017 年 7 月 24 日,其未及时披露的关联
交易金额为 328,521,817.60 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且金额超过 3000 万元。天圣制药对上述关联交易,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截至 2021 年 4 月 8 日,刘群先生占用资金本金及其利息已全部偿还完毕。
本次公司对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群先生占用公司资金的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补充确认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群先生占用公司的资金共计 12,507.4926 万元。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息,向刘群先生收取资金占用利息共计 1,551.27 万元,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对 2017 年度、2018 年度与关联方重庆吾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吾想装饰”)、重庆新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北装饰”)、重庆恒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社房地产”)、重庆天佑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佑生态”)、重庆长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龙实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予以补充确认:

(1)2017 年度补充确认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 关联往来情况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交易对手方

支付其他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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