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全面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落实相关制度规范的要求,强化对内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治理水平,促进企业规范运作,有效防范经营决策及管理风险,确保公司的稳健经营。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工作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 100%。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运营管理层面:治理结构、组织结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
会计管理层面:财务报告;
业务控制层面: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研究与开发、固定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货币资金管理、筹资、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环境保护、信息与沟通;
内部监督层面:内部审计。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管理风险、采购管理风险、研发管理风险、资金活动风险、资产管理风险、会计信息风险等。
2、重点内部控制活动的实施情况
(1)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公司建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统一规划子公司的发展和投资方向,使之服从和服务于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严格管理,统一制定财务和行政人事制度,设置严格的授权管理体系,公司对其重大事项、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等进行指导。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2)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控制
关联交易控制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原则,确保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开展关联交易通过了解对方的诚信纪录、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情况,审慎选择交易方,防止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转移
公司资金、资产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公司章程规定了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前,公司及时将相关材料提交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再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控制将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公司担保的债务到期后需展期并需继续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司将其作为新的对外担保,重新履行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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