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天圣制药”)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认真推进会议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5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持续迈进的关键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的承启之年,也是医药卫生事业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攻坚之年。2025 年,国家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先后出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25 年重点工作任务》等系列政策,进一步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加快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健全分级诊疗体系,推动医药产业向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转型。医药行业在政策深化、市场迭代、技术革新的多重驱动下,机遇与挑战并存,为公司深耕主业、提质增效、创新发展创造了全新的发展环境与战略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参加了广东联盟金莲花胶囊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的投标工作,公司产品小儿肺咳颗粒、复方丹参片、益母草颗粒拟中选本次集中采购。10月,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天圣”)、湖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天圣”)参加了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接续采购工作,湖北天圣产品浓氯化钠注射液、盐酸克林霉素注射液、葡萄糖注射液、氯化钠注射液,湖南天圣产品注射用头孢硫脒、注射用头孢唑肟钠拟中选本次接续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湖南天圣、湖北天圣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湖南天圣产品“注射用头孢唑肟钠”
以及“碳酸氢钠注射液”通过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湖北天圣产品“碳酸氢钠注射液”通过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14,087,696.51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9.76%,
实现营业利润-63,081,776.27 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 32.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423,546.15 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 36.5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2,969,395.87 元,较上年同期降低 14.31%。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认真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及权利,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并积极推进股东会、董事会等管理程序的规范、实施与落实,及时研究和决策公司重大事项,确保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务实高效。报告期,公司依法召开了董事会会议5次,共审议议案33项。具体内容如下:
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审议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十次会议 2025.2.20
2、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并接受
第六届董事会 2025.4.25 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8、审议《关于为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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