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圣制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天圣制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62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37元,共计募集资金118,56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681.9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7,879.07万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17)41号)。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口服固体制剂 GMP 技术改造项目 57,279.70 57,279.70
2 天圣(重庆)现代医药物流总部基地 20,909.87 20,909.87
3 非 PVC 软袋大容量注射剂 GMP 技术 19,863.00 19,863.00
改造项目
4 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826.50 9,826.50
合计 107,879.07 107,879.07
2、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召开第四次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244,709,306.78元。
3、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9年9月19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非PVC软袋大容量注射剂GMP技术改造项目”、“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同意将前述终止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8,163.3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圣(重庆)现代医药物流总部基地”已于2023年6月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122.22万元(含利息收入),截至2026年4月15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1.2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募投项目相关实施主体与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4月15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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