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9 18:41:18 股吧网页版
新天药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9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分别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6)。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下午 15: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月 19 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 562 号 22 楼(近龙华中路,绿
地缤纷城)。

4、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董大伦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5人,代表股份84,911,4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78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84,258,7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51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4 人,代表股份652,701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67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5人,代表股份689,1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8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6,4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4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4人,代表股份652,7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674%。

3、公司部分董事和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以下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730,1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64%;反对168,0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79%;弃权13,2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7,7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6858%;反对168,0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3848%;弃权13,2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294%。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725,1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05%;反对 168,0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79%;弃权 18,29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2,7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9603%;反对 168,0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3848%;弃权 18,29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549%。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725,1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05%;反对 168,0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79%;弃权 18,29……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