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北京德皓国际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72 人,注册会计师 296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65 人。
2025 年度收入总额为 40,109.58 万元(未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30,397.0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7,428.74 万元。审计 2025 年上市公司年报客
户家数 12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8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
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监管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和行
业惩戒 0 次。期间有 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4 次、
自律监管措施 6 次、行政处罚 2 次、纪律处分 1 次、行业惩戒 1 次(除 1 次行政
监管措施、1 次行政处罚、1 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该所执业期间)。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安排,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同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按时完成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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