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高峰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人员信息: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汇拥有合伙人数量 117 人,注册会
计师人数 68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 人。
业务信息: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00,45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87,22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7,291 万元。审计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2025 年 12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执业规范,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中汇会审[2026]7918 号);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6]7919 号);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舞弊风险的应对、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中汇在公司 2025 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