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4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6-040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3,884,932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377,600 股后的股本
173,507,3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9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8,912,299.19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本次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
总额/总股本*10=18,912,299.19 元/173,884,932 股*10=1.087633 元(含税)(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8,912,299.19 元/173,884,932 股=0.1087633 元(含税)(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087633 元/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正在进行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
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依据,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3,884,932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377,600 股后的股本 173,507,3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6-040
币 1.09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8,912,299.19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股本总额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3,884,932股剔除已回购股份377,600股后的173,507,3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81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1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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