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利谱”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审计报告、会计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8 号)核准,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8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2.0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224,006.97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9,958,034.53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54,265,972.4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33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净额为 48,896,973.81 元,累计
使用募集资金 846,306,184.41 元,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为人民币 48,896,973.81元。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明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华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龙华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合肥三利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三(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明城支行 41020900040027721 10,540.72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华强
技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78150188000206877 27,275,768.23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 79140078801600001719 92,678.75
技股份有限公司 龙华支行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17192200034098
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龙岗支行 170 15,946,076.88
合肥三利谱光电科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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