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相关程序的结果和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特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议案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不超过 25,664,955 股(含本数),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 55,000.00 万元,全部由深圳市三利沣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三利沣”)认购。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事宜与发行对象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建军先生控制的公司,其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审批情况
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已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独立董事于 2026 年4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三利沣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怡海大道 1167 号海运中心主塔楼 1401 号-14013
法定代表人:黄志华
注册资本:201 万元
成立时间:2023 年 3 月 2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QWE692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二)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三利沣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三利沣 100%股权,为三利沣的控股股东;张建军先生、张建军先生之子张孜利、张建军先生配偶魏清分别持有深圳市三利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1%、48%和 1%份额,张
建军先生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通过控制深圳市三利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间接控制三利沣,张建军先生为三利沣的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21.43 元/股。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申请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对本次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人可根据前述要求确定新的发行价格。
四、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三利沣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二)认购金额、认购数量及调整
2.1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25,664,955 股(含本数),
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 30%。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或其他股本调整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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