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以下关于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且关于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司本次发行已经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五届 2026 年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及《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25〕19 号)等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拟定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司相关主体就保证发行人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5,0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短期内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有所下降,具体影响测算如下: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于 2026 年 7 月底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
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 2,566.50 万股;不考虑发行费用影响,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55,000.00 万元(该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规模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结果为准);
4、根据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08.69 万元,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985.99 万元。假设公司2026 年度业绩在 2025 年度业绩基础上按照-10%、0%、1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影响;
6、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前、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未考虑预案公告日至 2026 年 7 月末可能分红的影响,该假设仅用于预测,实际分红情况以公司公告为准;
7、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5 年度、2026 年度盈利情况和现金分红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说明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2025 年 12 2026 年度/2026 年 12 月 31 日
月 31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17,388.49 17,388.49 19,954.99
假设情形一:假设公司 2026 年度实现的归……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