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4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 5 号第 1-9 栋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建军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17 日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2 人,代表股份 35,668,66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5128%。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33,206,196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19.096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0 人,代表股份 2,462,47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162%。
(3)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100 人,代表股份 2,462,47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162%。
3、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代表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575,4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87%;反对
91,9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77%;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9,2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148%;反对
91,9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324%;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8%。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575,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87%;
反对 91,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77%;弃权 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9,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148%;反对 91,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24%;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8%。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571,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75%;
反对 95,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89%;弃权 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