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9 日
上午 9:15 至 2026 年 4 月 2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 5 号第 1-9 栋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建军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22 日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3 人,代表股份 59,149,34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4.0164%。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37,275,021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21.436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9 人,代表股份 21,874,32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2.5798%。
(3)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130 人,代表股份 17,198,99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9.8910%。
3、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代表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代表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995,5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60%;
反对 25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22%;弃权 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
同意 16,943,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33%;反对 25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87%;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0%。
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张建军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本议案需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 10 项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2.01、审议通过了《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998,1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59%;
反对 24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20%;弃权 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45,8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84%;反对 24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30%;弃权 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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