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 年度,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监督、核查的职责。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吴明芳女士、独立董事章玲洁女士及职工代表董事吴畏先生,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吴明芳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成员的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包含 3 次专门委员会会
议及 1 次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会。全体委员均出席会议,无缺席情况。会议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关于 2024 年
年度审计工作 2025 年 2 月 7 日 就审计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沟通
沟通会议
审议通过:
1、《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第五届审计委 案》;
员会第四次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3、《关于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议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5、《关于计提 2024 年度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6、《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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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
第五届审计委
1、《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员会第五次会 2025 年 8 月 21 日
2、《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议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审计委
审议通过:
员会第六次会 2025 年 10 月 23 日
1、《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行使职权,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管理。
(一)监督、评价及聘任外部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经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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