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8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发表了审慎、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共荣,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9月出生,会计学博士,湖南大学教授,湖南省预算会计学会理事,副秘书长,湖南省价格协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湖南省财务学会常务理事,副会长,湖南省金融会计学会理事。曾任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恒茂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长沙远大住宅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
(二)对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报告期内参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本年度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 场 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 席 董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独立董 应参加董 席 董 事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 会 次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数 数 加董事会会 次数
议
陈共荣 5 2 3 0 0 否 2
(二)报告期内发表专门意见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专门意见如下:
2024年2月6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2024年3月13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的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2024年4月26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事项、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事项、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事项、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事项、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事项、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事项、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事项、对外投资收购股权及增资的事项、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事项分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在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并对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提出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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