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股东会和董事会,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发表了审慎、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任期届满,本人于2025年4月8日离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4月8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共荣,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9月出生,会计学博士,湖南大学教授,湖南省预算会计学会理事副秘书长,湖南省价格协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湖南省财务学会常务理事,副会长,湖南省金融会计学会理事。曾任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恒茂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远大住宅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4月10日-2025年4月8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对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报告期内参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本年度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 场 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 席 董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独立董 应参加董 席 董 事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 会 次 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数 数 加董事会会 数
议
陈共荣 2 1 1 0 0 否 0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独立董事任期内,本人按时参加会议1次,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对上述事项提供独立判断,促进董事会能够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并做出审慎的决策。
(三)在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并对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提出严格要求,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2、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的职责,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重点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运用专业知识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监督董事会相关决议的执行情况;通过电话或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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