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依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履职过程中,本人积极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全面关注公司发展动态,按时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对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分析,发表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个人工作原因,本人于2025年7月8日离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7月8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阎孟昆,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电力行业电力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历任武汉高压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分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500kV及以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的研究和技术服务等工作。曾任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15日-2025年7月8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对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报告期内参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本年度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 场 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 席 董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独立董 应参加董 席 董 事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 会 次 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数 数 加董事会会 数
议
阎孟昆 5 0 5 0 0 否 1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独立董事任期内,本人按时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事项。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对上述事项提供独立判断,促进董事会能够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并做出审慎的决策。
(三)在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的职责,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2、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履行职责,发挥了独董的监督作用,保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重点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就公司经
营管理情况、技术研发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情况对公司的影响;通过电话或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证券部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听取内部审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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