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投证券”)对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缆科技”或“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9号文)核准,2017年6月1日,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0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802.2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7,267.79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7日出具的天健验[2017]2-20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60,685.76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740.59万元;202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325.87万元,202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2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64,011.6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743.84万元。
户,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
理、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7月,长缆科技、
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8月,
长缆科技、保荐机构与新增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593770435880 - 本期已销户
市中南大学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050110227400000849 - 本期已销户
长沙泉塘支行
合 计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7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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