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审计委员会成员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包括:汪新民(主任委员)、杨新发、李莉刚、林海晖、王艳梅。
2.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包括:张建平(主任委员)、王艳梅、黄娟、李莉刚、张先恩。
二、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审议议案 25 项,会议召集、召开
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决策合法有效。其中,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审议议案
8 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审议议案 17 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1.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 6 项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 2 项议案:《关于<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第一
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1. 2025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 12 项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审查财务负责人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关于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股东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投资卫光生物智能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 2 项议案:《关于<2025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 2 项议案:《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 2025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 1 项议案:《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年度工作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重点关注财务核算的合规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认公司财务核算与报告体系完备,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无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判断争议及可能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同时,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公司重点事项进行了详细审阅与核实,确认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过程符合公司内部控制要求,会计处理客观、公允、合理。针对财务报告中的重点财务科目,积极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公司财务部沟通研讨,提出针对性优化建议,保障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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