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指薪酬政策与方案、考核人员范围: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包括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筹备委员会会议并执行有关决议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二)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和重要性,并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者方案;薪酬计划或者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核实公司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授权是否合规、行权条件是否满足,并发表核实意见;
(四)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定期绩效考评,同时提出建议;
(五)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核实公司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时,公司应提供有关书面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履行情况;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公司薪酬计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程序是: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述职和自我评价;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评价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创新能力和业务潜能;
(四)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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