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1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下午 2: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5 月 20 日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二)
3、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兴阳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顾小军先生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3 人,代表股份 63,565,51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0.70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62,934,3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0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2 人,代表股份 631,1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4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2 人,代表股份 583,61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3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1 人,代表股份 547,6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7%。
3、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提案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330,2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98%;反对 19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27%;弃权 3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8,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6821%;反对 19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637%;弃权 3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542%。
提案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330,2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98%;反对 19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27%;弃权 3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8,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6821%;反对 19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637%;弃权 3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542%。
提案 3.00 《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330,2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98%;反对 19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27%;弃权 36,5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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